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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沱的风魔教”因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被拘,坚决抵制家暴

2024-10-03 07:04 来源:网络 点击:

“沱沱的风魔教”因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被拘,坚决抵制家暴

重庆市江北区政法综治宣传平台“江北政法连线”微信公号28日发布消息:

11月25日,在微博主“宇芽YUYAMIKA” (何某某,女,28岁)网上反映被其前男友微博主“沱沱的风魔教”(陈某,男,44岁)家暴后,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处理。

江北区公安机关经调查,陈某自2019年4月初至2019年8月底多次对何某某实施拖拽、推搡、殴打等故意伤害违法行为(何某某的损伤程度未达轻伤或轻伤以上程度)。

《法治最前线》曾报道案件:

美妆博主称遭前男友多次家暴,警方妇联介入调查

宇芽在电梯里遭到施暴者拖拽

另查明,陈某还有通过微信实施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针对陈某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

何某某为防止陈某再次对其实施故意伤害行为,11月27日向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该院经审查,依据认定的事实,已依法作出对何某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网友表示对待家暴必须零容忍

没有结婚是否构成家暴?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但有网友探讨,在此事中,宇芽和施暴男子并不存在婚姻关系。这是否也算是家暴?

记者采访了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他认为,从广义的角度看,此事可以算作家暴。“他们毕竟是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我觉得此事构成广义上的家暴是没有问题的。”

他告诉记者,目前从微博中晒出的内容来看,此事的社会危害性和对被害人的伤害与家暴均非常类似。“所以这个时候主要考虑的应该是这是不是一种暴力,过多纠结是不是‘家’其实意义不大。”

记者注意到,在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明确,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遭遇家暴第一时间未报案就无法立案?

此外,关于家暴,网络上也存在一种说法,即当事人未在遭遇家暴的第一时间报案,往往无法立案。

安翔对记者表示,这种观点可能来自于一部分取证困难的家暴情况。“如果身体上的伤在一段时间后自愈了,当事人报警又比较晚就没有办法去做相应的鉴定;或者看不出相应的伤痕存在,医学检查无法确定伤情存在,取证就存在困难。”

具体到此事,安翔认为,从监控录像视频可以很明显地看出,男子在对女子施暴。如果受害者的伤情也发生在当天,就可以与监控录像视频相互印证,可认定这样的基本事实。

他同时表示,此事中的男子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具体要看司法鉴定对于女孩伤情的判断。

遭遇家暴怎么办?

那么当普通人遭遇家暴应该如何处理?

安翔说,首先要做的是从人身安全上保全自己。“可能很多人说要反抗或者报警、事后怎么维权。我觉得在受到伤害时第一要务是不要让伤害扩大、保全自己,包括不去激怒施暴者等等。”

“第二才是在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报警、就医。” 安翔建议,当事人应积极保存相应证据,包括在就医诊断时,一定要如实陈述。

他说:“这样的陈述也会成为日后的证据。有的受害者会因为恐惧说是自己摔的等等,这样就会造成取证困难的情况。”

来源:央视新闻 人民日报 法治最前线

编辑:西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