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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怒撕20元人民币被罚1000元

2024-11-23 08:43 来源:网络 点击:

一女子怒撕20元人民币被罚1000元


3月18日,孙某在带孩子在游乐场游玩时,因退票问题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在园方退给他20元现金后,孙某当着民警的面把20元人民币撕毁,随后孙某被依法处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二十七条: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烟台网警提醒:货币被称为一个国家的名片,是一个国家外在形象直观、直接的展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我国主权的象征,代表了国家的尊严。爱护人民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养成自觉爱护人民币的良好习惯和美德,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