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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帮录:河南许昌黑帮头目梁胜利

2023-12-10 11:53 来源:网络 点击:

黑帮录:河南许昌黑帮头目梁胜利

梁三,原名梁胜利,身高不足1.70米。1963年2月出生,祖籍陕西省安康县,家住许昌县长村张乡屯北村。父亲生前是许昌市区一个工厂的领导,家庭条件不错。梁三兄弟姐妹共5人,他排行第三。他还有个弟弟叫梁刚,与他一样,现在押。

2000年10月21日,许昌市黑社会头目梁胜利被许昌市魏都区公安分局在杭州抓获。由此,在许昌市政府、市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经许昌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一个涉案100多人,以梁胜利为首的,长期在许昌市作恶,具有明显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被彻底摧毁。

在梁胜利被押解回许昌的10月21日下午,许昌市万人空巷,押解车队途经的高速公路出口处,聚集了近十万群众,一些群众买来鞭炮鸣放,老年秧歌队走上街头载歌载舞,一些企事业单位打出了"共产党万岁"的横幅,许多群众买来锦旗送到公安机关。

一个犯罪分子被抓获,为什么在许昌市引起如此强烈的震动?随着对梁胜利案件调查的深入,一个组织严密,用暴力手段聚敛钱财,以合法收入养黑,集多种犯罪于一身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本来面目慢慢地浮现出来。

梁胜利说,我把这些人组织起来,就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到一定程度上我退出社会,靠他们的势力,干点什么也方便。

死刑前的梁胜利在抽烟

1981年,初中毕业的梁胜利被招工到许昌鞋厂工作,有正当职业的他并没有安分守己地工作,1983年就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两年,1989年因流氓械斗被许昌市公安局处理,1992年7月再次因流氓械斗被公安机关处理。

1989年、1992年梁胜利两次被公安机关处理后,他认识到,靠简单的打打杀杀是无法干成什么大事的,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些年感到随着社会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生存环境越来越差,我开始有意识地退出这个圈子,把其他人推到前台"。

1992年被释放后,梁胜利在广东省南海市开了一家托运部,1994年又在浙江柯桥开设了托运部,这两个托运部给梁胜利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入,他开始有意识地网罗人员,除了给手下发放工资,还发红利。由于梁早期在许昌有一定的名气,一些其他打打杀杀的人有不少投奔了过来,梁胜利就对这些人进行经济上的扶持。这些人被政法机关处理后,他又常常去监狱看他们,并在经济上给他们一定的支持。这些人出来后非常感激他,死心塌地地跟着他。梁胜利犯罪组织的骨干分子王辉在许昌市榆林劳改农场服刑时,梁就时常去看他,并帮助他疏通管教干部的关系。该团伙另一骨干分子张宏涛,也是梁用这种方法笼络到身边的。

自1996年开始,梁胜利成了许昌市真正的黑社会老大,他有着稳定的收入,做什么事情不再需要自己亲自出面,只需对手下说明,甚至只要一个简单的暗示,手下人就会去把事情办好。手下有什么较大的事情要由他来决策,手下之间因为利益产生矛盾由他来调解。他还常用靠经济手段建立起来的保护伞为组织成员去摆平事情。

可以说,梁胜利犯罪组织具有成员相对固定,比较有组织,人员具有明确分工,有各自相对独立的势力范围,采用暴力手段追求经济利益,依靠经济基础努力寻求保护伞等特征,是一个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梁胜利犯罪组织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崇尚使用暴力,给许昌市的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梁胜利在许昌市是个出名的人物,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采访这一案件时,当地人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孩子哭闹不止,大人对孩子说,你再哭梁三(梁胜利的别名)就来了,孩子会立即止住哭声。

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专案组的同志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他亲身经历的事件。今年9月,专案组的同志根据线索在某处进行蹲点守候。这时进入屋内一名男子,专案组人员喝令道:"别动,把手举起来,靠墙站着。"来人依令而行。当专案组的同志告诉他是公安机关在执行公务时,没想到那名男子却把手放了下来,并轻松地说,我还以为是黑社会的呢!

形象的事件,形象的语言,道出了梁胜利犯罪组织在许昌的恶名,也说明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许昌的危害达到了什么程度。

梁胜利一伙人在谋取经济利益时,往往采用暴力手段,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1997年6月,梁胜利为了垄断南阳市布匹市场的托运生意,指使其手下祈世杰、任海力,将南阳市布匹市场的王宝林开枪打死。

李庆伍是梁胜利手下的一名骨干,梁胜利为控制六一路鞋城,派李庆伍到鞋城进行管理。当时浙江台州人王建荣在鞋城有一个托运部。李庆伍看到托运部有利可图,就也开了一家,于是,王建荣的麻烦也就来了。1999年5月15日,20多人来到王建荣经营的405号摊位前,二话不说,围住王建荣就打,临走时这些人指着王建荣说,限你24小时之内离开许昌。就这样。王建荣先后被打了六次。今年4月28日,八名身份不明的人再次到鞋城"收拾"王建荣,王的左胳膊被捅成贯通伤,肌腱被捅断。在殴打王建荣的同时,李庆伍还威胁鞋城商户,不准从王的托运部托运货物。

梁胜利犯罪组织采用这种强买强卖、暴力威胁等手段,深入到了许昌市的经济生活中。他们在服装、鞋帽、建筑、建材、运输、饮食等方面都划分了势力范围,正常的经营无法进行,外地人不敢到许昌做生意,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黑社会性质犯罪与枪支往往有着密切的关系,拥有枪支的多少,是该组织地位的象征。这一点在各犯罪帮伙争夺势力范围时表现得非常明显。今年5月5日,梁胜利组织两头目发生内讧,一头目王辉纠集其组织成员在滚石迪吧将另一头目李庆伍等人打伤。李庆伍为报复,调集各种枪支十余支,同时令其同伙再去买几支枪,准备大规模报复。由于公安机关及时打掉了这一犯罪组织,才避免了一场大规模流血事件的发生。

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是必备的特征。

从表面上看,梁胜利本人的收入是合法的,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浙江绍兴柯桥托运部生意;二是许昌县纺织品批发市场生意;三是许昌县红盾宾馆生意;四是苏州常熟针织品批发市场托运生意。但是,我们在对这一案件进行采访后发现,该犯罪组织已经深入到了许昌的经济生活之中,其合法收入只是一种掩护。他们在服装、鞋帽、建筑、建材、运输、娱乐业都划分了势力范围,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掠取垄断利润。

该组织成员刘保军、苗丽等人,凭借梁胜利的势力逐步向客运业渗透,以保护车的安全为由,以强迫、威胁、殴打为手段向发往武汉的长途客运汽车收取保护费。他们私自印制订票卡,乘客上车必须购买订票卡,上车后将卡交给车主,车主以收取票卡的多少与他们结账,从而收取每名乘客5至20元的费用。

该组织骨干分子李庆伍,为独占许昌县六一鞋城的货物托运生意,先后将该鞋城一直从事托运生意的王建荣殴打了六次,同时威胁其他商户必须在该组织办的托运部办理托运业务。当他得知鞋城商户李红伟没通过其托运部向许昌托运货物时,就纠集人员对李红伟妻子进行殴打。采用这种方法,李庆伍几乎垄断了鞋城的托运生意,获取非法利润近十万元。

在建筑业,该犯罪组织人员看到一个工地开工了,就会找到工地的施工方,言明工地所需的建材如沙石、水泥等必须由他们来提供。如果对方不同意,他们就纠集人到工地捣乱,殴打有关人员,对其它供应建材的车辆进行阻拦等。

在饮食业,如果某人的餐馆与他们争抢了生意,他们就会派几个人,到对方的餐馆,要上一盘花生米,把所有的桌子占满,一直待到深夜。业主是敢怒不敢言,就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也很难处理。

在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使用暴力手段掠取经济利益时,有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犯罪组织在起步初期,这种暴力手段还能引起受侵害人的反抗并到公安机关报案,一旦黑恶势力形成,受害人往往不敢反抗或认为反抗也是无用的。黑恶势力越大,获取经济利益就越容易。由此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梁刚是梁胜利的堂弟,自1998年开始,他开始借用梁胜利的名声对外承揽工程。1999年夏,许昌公路施工,梁刚凭借梁胜利的名声承揽了土石方工程。在挖土方工地,司机每发一车土,他们发给一张收据,司机再拿收据结账。在几年的时间内,梁刚凭借梁胜利的名声先后承接了木材公司住宅楼工程、许昌财税局工程、许昌市第二水厂工程、许昌市南湖公园工程等等。有的工程其它施工队已经进场,但一听说黑道老大梁胜利的弟弟要做这一工程,往往主动退出。用梁刚的话说,这几年基本上是出面一个成一个。

在梁胜利犯罪组织猖獗时期,凡是该组织出面做的生意,很少有人敢和他们竞争,他们由此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他们用这些钱财再去发展自己的势力,于是形成了一种很难控制的恶性循环。在许昌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共追回各种赃款赃物达500多万元。

梁胜利一伙人自初期的简单犯罪,到一步步形成具有庞大势力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发展过程。其成员也大多被公安机关抓获过。梁胜利本人就曾两次被公安机关处理,但都因证据不足放了出来。

2000年5月,许昌市在全省、全国率先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黑除霸”专项斗争。同年10月,潜逃到外地的梁三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