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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家暴女方怎么离婚?

2025-02-21 05:29 来源:网络 点击:

如果被家暴女方怎么离婚?

一、如果被家暴女方怎么离婚?

1、被家暴的女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

如果被家暴女方怎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常见家暴行为

(1)身体暴力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家暴形式,同时也是最严重的一种。身体暴力通常表现为,施暴者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施加攻击的行为,如一方殴打另-方致死、致残、重伤的,还有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等行为。

(2)精神暴力

精神暴力是指通过辱骂、贬低、恐吓、诽谤等方式,直接影响对方的自尊心和心、使用故意冷淡或者拒绝、不允许对方和外界接触、不给治病、不肯等手段对对方进行精神折磨,强迫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

(3)性暴力

性暴力是指在对方表示不同意的时候,用暴手段威胁对方发生,或残害对方的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4)经济暴力

经济暴力是对另一半实行经济控制,经济控制是指通过对家庭中的金钱财物、时间、交通工具、食物、衣服和住房的控制,限制对方的行动和意志的自由,造成对方人身和精神的依赖,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

(5)家庭冷暴力

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处理” 的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二、遇到家庭暴力精神伤害怎么办

1、遇到家庭暴露可以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2、可以报警

(1)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2)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3)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三、家庭暴力如何认定?

认定家庭暴力时首先可以判断家庭成员实施的是否是积极的暴力行为,若属于积极的暴力行为,还需要确定保利达侵权行为是否导致受害者的身体健康权益受损精神是否受损。如果损害存在,可以认定家庭成员确实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

1、“家庭暴力”行为是否积极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应是一种积极的致害行为,消极的不作为或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可能构成通常意义上的“冷暴力”,但并不是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与离婚的关系

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行为主要存在于婚姻关系中,且是引发离婚诉讼的一个主要原因。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认定并不能直接、当然推导出存在家庭暴力;反之,存在家庭暴力,一般是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形。

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法院认定一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存在家庭暴力,即便另一方出于某种考虑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从保护受害方以及其他家庭成员身心健康角度出发,准予双方离婚。

3、是否导致一定程度侵害后果

被家暴者当然是可以选择离婚的,法定离婚的方式只有协商、起诉两种。被家暴者可以结合实际情形选择离婚的方式。对如果被家暴女方怎么离婚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