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升 张博阳:从《资治通鉴》的用辞看司马光的正统观
张秋升 张博阳:从《资治通鉴》的用辞看司马光的正统观
编者按:司马光有着极其丰富的正统思想,通过君主生称、君主死称和战争书写的不同用辞,他将《资治通鉴》中出现的上百个政权的正统性分成了十多个等级。其中,只有实现了大一统的汉、隋、唐才是完全正统的王朝,其余王朝包括道德上有缺陷的秦和晋都只能具有部分的正统性。司马光的正统观中最具特色的是其相对正统的思想,即分裂时期没有任何一个王朝完全正统,它们的正统性都是相对于其他朝代而言的。《资治通鉴》中的正统思想与司马光的正统 “理论”存在一定差异,这一矛盾可以通过《资治通鉴》编修的指导思想—— “礼”来解释。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认为曹魏比蜀汉更加正统,其原因并不是通常所说的 “为本朝讳饰”,而是为了不 “正”南唐。
摘要: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将王朝的正统性分成了十多个等级,通过君主在世时的不同称谓、去世时的不同用辞和不同的战争书写方式来体现。在《资治通鉴》中,只有大一统王朝才是绝对正统,非一统王朝都只具有部分的正统性,其正统性是相对其他王朝而言的。“相对正统”是司马光对中国古代正统观念的独特贡献,不讲 “华夷之辨”也是其正统思想的一大特色。《资治通鉴》中体现的正统观与其正统 “理论”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原因在于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的指导思想是 “礼”,严格的正统等级正是 “礼”的体现,这与其在 “理论”上平等看待各个割据政权的做法正相耦合。
《资治通鉴》是北宋时期产生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其主编司马光的正统观念,尤其是关于三国魏蜀吴孰为正统的问题,有引人注目的独特之处。关于这个问题,目前主要有三种看法:有一些学者认为他反对正统论,如吴怀祺、谢保成、陈光崇;有一些学者认为他是正统论者,指出他以魏为正统,蜀为僭伪,代表人物有钱穆、杜维运、陶懋炳;还有一些学者主张他是正统论者,但能够平等看待魏、蜀两国,代表学者有饶宗颐、汪高鑫、唐玲等。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立论的主要依据是《资治通鉴》卷69“臣光曰”和司马光与友人论正统的《答郭纯长官书》,相对忽视了《资治通鉴》这一最重要的“内证”。本文力图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对君主的称谓和战争的书写,考察司马光的正统观,揭示其正统论更为丰富的内涵。
一、《资治通鉴》中的历史书写与“书法义例”
正统观或云“正闰之辨”,是中国传统史学中长期存在的一种观念。最早可追溯到《春秋》,在汉初“以秦为闰”中已有体现,两晋时期基本形成,唐代进一步发展,至宋代,关于“正统”的讨论达到高潮。以欧阳修《正统论》为发端,宋人正统论层出不穷,蔚为大观。司马光的正统观念,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正统观”用现代语言述说,大致相当于“王朝合法性”,正统论也就是关于历史上各个王朝合法性的论辩,同时也直接间接地涉及当时存在(尤其是论者身处)的王朝的合法性。其表现形式有三。第一,是否为某一朝代修史,反映了是否承认其正统地位。第二,是否为某一君主立纪,反映了是否认为他是“正统”君主。第三,通过不同的用辞(“笔法”或“书法”)彰显正统。“《春秋》笔法”与蕴含于《春秋》中的正统观念密切相关,后世对其多有总结,认为它以一字定褒贬,彰善瘅恶,成为中国传统史学讲求“书法”的鼻祖。而在中国古代,最经典、最繁缛地将“书法”与正统观念相联系,并对宋以后的中国传统史学产生了典范性影响的,则非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莫属。
司马光虽然宣称“非若《春秋》立褒贬之法”,但实则并不排斥“《春秋》笔法”。《通鉴》在君主生称、君主死称和战争书写三个方面,都有着特定的“书法义例”。











死称有4等:“崩”“殂”“薨”“卒”。由战争书写表示的政权合法性等级有五:(1)只被“寇”而对敌皆“伐”;(2)两相“伐”而只被“寇”者;(3)两相“伐”者;(4)对一些政权“寇”而对另一些政权可以讨“伐”者;(5)只“寇”敌者。还需考虑一点,《资治通鉴》并非一手文献,所载史事皆来源于前代史书。是否其来源文献就已如此记载,司马光只是加以承袭呢?将《资治通鉴》的记载与其史源进行对比即可发现,虽然有一些“帝”“主”“崩”“伐”承自前人,但也有很多进行了改动。现列举如下。
1.君主生称
《三国志》中刘备称“先主”,刘禅称“后主”,孙权称“权”或“吴主权”,与《资治通鉴》中刘备、刘禅称“汉主”,孙权称“吴主”不同。
《北史》《魏书》中,从未称北魏、西魏皇帝为“魏主”,《北史》《周书》中甚至没有出现“周主”二字,“隋主”的称呼同样不见于《隋书》、《北史》、《周书》和《北齐书》。《资治通鉴》时称北魏、魏的君主为“魏主”,北周君主为“周主”,隋朝君主也曾被称为“隋主”。
2.君主死称
《三国志》中这样记载曹丕、刘备、孙权的去世:丁巳,帝崩于嘉福殿,时年四十。(曹丕)四月癸巳,先主殂于永安宫,时年六十三。(刘备)夏四月,权薨,时年七十一。(孙权)《资治通鉴》均书“殂”。五代时期正常去世的中原王朝君主在新、旧《五代史》中均称“崩”。《资治通鉴》称“殂”。
3.战争书写
魏青龙二年,诸葛亮率军攻魏,此事在《三国志》中记载如下:
是月,诸葛亮出斜谷,屯渭南。
十二年春二月,亮由斜谷出,始以流马运。
十二年春,亮悉大众由斜谷出,以流马运。
同一件事,《资治通鉴》的记载是“春,二月,亮悉大众十万由斜谷入寇”。钱穆云“陈寿《魏志》里没有写‘入寇,而司马光《通鉴》反写了‘入寇’字眼”,即指此事。
以下是《资治通鉴》对南北朝时期一些战争事件的记载:
三月,魏雍州刺史葛那寇上洛,上洛太守镡长生弃郡走。
魏上皇将入寇,诏州郡之民十丁取一以充行,户收租五十石以备军粮。
九月,乙卯,以酆王贞为大冢宰。以郧公孝宽为行军元帅,帅行军总管杞公亮、郕公梁士彦寇淮南。
《魏书》《周书》如此记载:
三月丁卯,诏卫大将军、乐安王范遣雍州刺史葛那取上洛,刘义隆上洛太守镡长生弃郡走。
冬十月,太上皇帝亲将南讨。诏州郡之民,十丁取一以充行,户收租五十石,以备军粮。
乙卯,以酆王贞为大冢宰。上柱国、郧国公韦孝宽为行军元帅,
率行军总管杞国公亮、郕国公梁士彦以伐陈。
两相比对,《资治通鉴》与其“史源”最主要的不同就在于把“讨”“伐”改成了“寇”。
以上仅举几例,说明《资治通鉴》在君主生称、君主死称、战争书写三方面都有与前人记载不同之处,而其整齐划一之程度(如除东晋外,分裂时期所有皇帝去世皆称为“殂”,南朝无一次“寇”犯北朝),同样说明这不可能是巧合,而是司马光“书法义例”之所在。
二、《资治通鉴》的书法与司马光的正统观
由上可知,司马光的正统观远不止是否以魏为正统或是否平等看待各个割据政权这么简单。在《资治通鉴》中,汉唐的正统性最高,其次是隋。汉唐在君主生称和君主死称方面都是第一等级,隋在统一后亦是如此,只是在统一前时称“隋主”。《资治通鉴》中,只有这三个王朝是完全正统。
秦和西晋的正统性要低得多。西晋君主只能称“帝”,不能称“上”,秦朝君主均不称“帝”,也很少称“上”,主要被称为“始皇”和“二世”。这两个王朝没有被司马光认为完全正统,其中秦朝正统性更低。
非大一统政权中,正统性最高的是东晋,其正统程度同于西晋;其余政权中,正统性较高的是曹魏、南朝和五代。它们的君主称“帝”(南朝、五代还可称“上”),出兵全部称“伐”,被兵全部称“寇”,这些政权毫无疑问是在分裂时期较为“正统”者。此外,北朝君主称“帝”和“主”,出兵被兵均有时称“伐”,有时称“寇”,正统性虽没有南朝高,但仍是“正”多于“僭”。这是南朝作为一个相当“正统”的政权却会“寇”犯他国的原因所在:被其“寇”的北朝也是一个较为“正统”的政权。
其余政权中,君主生称“汉主”,对吴国全部称“伐”,被吴国全面入“寇”的蜀汉,是正统程度最高者。其余政权的正统程度,可以依据前面所列举的君主称谓等级,对号入座。过于精细地考察这一千多年中存在的每一个政权的正统性意义不大,简单地说,《资治通鉴》所叙述的上百个政权中,正统性被划分为多个等级:汉唐最为正统,隋朝其次,秦、晋再次,曹魏、南朝和五代又次,最后是北朝诸政权。在这些较为“正统”的政权之外,其余的政权的正统性虽然也有一定差别,但都是“僭伪”,其中,只能称名的君主正统性最低。判断一个政权相对“正统”还是“僭伪”的标准有二:一是对同时并存的其他政权能否进行征“伐”;二是该政权统治者能否称“帝”。相比之下,后一条更为关键:能称“帝”者,均较为“正统”,只能称“王”称“主”者,则是“僭伪”。
除此之外,秦始皇称“始皇”、武则天称“太后”等情况较为特殊,作为大一统政权的统治者,他们没有资格称“帝”,也未称名,即不认可他们为“天子”,但也不完全否定他们的正统性。“少帝”“孺子”的称呼则是对其傀儡地位的哀叹,与正统性无关。
三、司马光正统“理论”与其在《资治通鉴》中所反映的正统观的矛盾
现在再来考察被前人研究较多的《资治通鉴》卷69“臣光曰”和《答郭纯长官书》。这两篇文献较长,择要引述如下:
臣愚诚不足以识前代之正闰,窃以为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者也。……正闰之际,非所敢知,但据其功业之实而言之。周、秦、汉、晋、隋、唐,皆尝混一九州,传祚于后,子孙虽微弱播迁,犹承祖宗之业,有绍复之望,四方与之争衡者,皆其故臣也,故全用天子之制以临之。其余地丑德齐,莫能相一,名号不异,本非君臣者,皆以列国之制处之,彼此均敌,无所抑扬,庶几不诬事实,近于至公。然天下离析之际,不可无岁、时、月、日以识事之先后。据汉传于魏而晋受之,晋传于宋以至于陈而隋取之,唐传于梁以至于周而大宋承之,故不得不取魏、宋、齐、梁、陈、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年号,以纪诸国之事,非尊此而卑彼,有正闰之辨也。昭烈之汉,虽云中山靖王之后,而族属疏远,不能纪其世数名位,亦犹宋高祖称楚元王后,南唐烈祖称吴王恪后,是非难辨,故不敢以光武及晋元帝为比,使得绍汉氏之遗统也。
……欧阳公谓正统不必常相继,有时而绝,斯则善矣。然谓秦得天下,无异禹、汤;又谓始皇如桀、纣,不废夏、商之统。又以魏居汉、晋之间,推其本末,进而正之;此则有以来章子(按:指当时一位叫作章表民的学者)之疑矣。章子补欧阳公思虑之所未至,谓秦、晋、隋不得与二帝、三王并为正统,魏不能兼天下,当为无统,斯则善矣。……夫统者,合于一之谓也。今自余以下,皆谓之统,亦恐名之未正也。又蜀先主自言中山靖王之后,而不能举其世系。后唐出于沙陀,姓朱邪氏,唐赐之姓。明宗复非庄宗之族,清泰又非明宗之子,李昪起于厮役,莫知其姓,或云湖州潘氏子,李神福俘之,以为僮仆,徐温丐之以为子。及称帝,慕唐之盛,始自言姓李。初欲祖吴王恪,嫌其诛死,又欲祖郑王元懿,命有司检讨二王苗裔,有司请为恪十世孙。昪曰:“历十九帝,十世何以尽之?”有司请以三十年为一世,议后始定。足下云:“蒙先世之烈者谓之余。”今三家皆谓之余,可乎?且余者,岂非谓承王统之余也?今刘知远谓之闰,而刘崇谓之余,可乎?又凡不能一天下者,或在中国,或在方隅,所处虽不同,要之不得为真天子。今以曹魏、刘石二赵、苻姚两秦、元魏、高齐、宇文周、朱梁、石晋、刘汉、郭周为闰,孙吴、刘宋、二萧齐梁、陈、慕容燕、赫连夏为偏,李蜀、吕、李、秃发、沮渠西凉、乞伏秦、冯燕、杨吴、王孟两蜀、广南汉、王闽为僭,三者如不相远,然愿更详之。彼苻氏、姚氏与慕容氏、赫连氏与拓跋氏,一据关西,一据山东,与高齐、宇文周何以异乎?……
据此,可将司马光的正统“理论”概括如下:得天下以“正”,合天下于一,即以仁义取天下并实现大一统的王朝为正统王朝;分裂时期“无统”,对所有割据政权一视同仁。
显然,这一正统观与《资治通鉴》的正统思想有很大差异,这是学者关于这一问题争论不休的根本原因:“臣光曰”中的司马光似乎不是一个正统论者,第一种意见不为无理;《资治通鉴》的用辞“正”魏“伪”蜀,第二种意见也顺理成章;《答郭纯长官书》中的司马光对割据政权一视同仁,第三种意见同样有理有据。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司马光?他与友人作书反对为割据政权强分等级,修《资治通鉴》时却进行了非常细密的等级划分,这一矛盾如何解释?
众所周知,司马光修撰《资治通鉴》没有受到太多政治因素的干扰,在王安石变法轰轰烈烈进行之时,他依然可以在《资治通鉴》中表达反对变法的态度。由此可知,在正统问题上,只要不和朝廷的根本立场发生冲突,便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受到朝廷意志的过多干预。此外,《资治通鉴》虽是众手修书,但体现的完全是司马光的意志,这也为史界公认。因此,司马光正统理论和《资治通鉴》修史实践之间的差异,只能到他自己那里寻找原因。
会不会是司马光的正统观发生了变化呢?不可能。据学者考证,《答郭纯长官书》作于熙宁末年,同为其所作的《记〈纪年图〉后》作于“治平中”,该文同样宣称“(在《纪年图》中)苟天下非一统,则漫以一国主其年,固不能辨其正闰”,《纪年图》作于治平元年。这说明治平元年到熙宁末年的十余年间,司马光始终认为在分裂时期没有所谓的正统,这一段时间同时也是《资治通鉴》从准备修撰直至大部完成的时期。为什么认为分裂时期无正统,在《纪年图》中“不辨正闰”的司马光,到了《资治通鉴》中,不仅要“辨”正统,而且要如此严格呢?唯一的解释,就是《资治通鉴》的正统观必须服从于该书的整体指导思想——以“礼”为代表的“为君之道”。
《资治通鉴》开篇“臣光曰”即论“礼”,大谈礼法在治国中的作用,这一点前贤论述甚多。而末尾一篇“臣光曰”则是以比较李存勖和柴荣孰优孰劣的方式谈论“为君之道”。也可以说,《资治通鉴》以“礼”始,以“为君之道”终,“礼”是达成天下大治的不二法门,“为君之道”最重要的就是“礼”。在中国古代,“礼”的表现形式就是等级。《资治通鉴》严格的正统等级,实则紧扣司马光心目中“礼法”的要求。
秦、晋、隋被许多古代史家视为类同,司马光在《答郭纯长官书》中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但在《资治通鉴》中,秦始皇、秦二世从不称“帝”,而隋统一天下即可称“帝”称“上”。奥妙之处在于,秦本是周的诸侯,依“礼”没有资格做天下共主。所以,只能称“始皇”“二世”。司马家族“弑君”夺权,严重“背礼”,故两晋君主只能称“帝”而不能称“上”。
同样,依据“礼”的原则,篡位者王莽称“莽”,武则天“乃唐之母后,临朝称制,与吕后无殊,但不当革命称周耳”,故称为“太后”。
“禅让”也是如此。汉献帝、魏元帝、晋恭帝等在进入新朝之“纪”后,依然称“帝”,直至禅位。如:
汉帝寻遣御史大夫华歆奉策诏。
五月,魏帝加文王殊礼,进王妃曰后。
傅亮讽晋恭帝禅位于宋,具诏草呈帝,使书之。
这说明,司马光遵用“礼”的原则,傀儡君主禅位之前仍是皇帝,就“帝”只有四人:陈后主、后梁末帝、后唐末帝、后晋少帝。
春,正月,乙丑朔,陈主朝会群臣。
梁主遣兵部侍郎崔协等册命吴越王镠为吴越国王。
丁未,唐主立子重美为雍王。
晋主与太后已下迎于封丘门外,契丹主辞不见。
这四次朝代转换均非“禅让”,也就是说,所有“禅让”于新朝君主的旧朝皇帝,均在新朝“纪”中保留“帝”称,可见司马光执“礼”之严。
这也说明,前人所谓《资治通鉴》不“存残统”的说法不全正确,《资治通鉴》实际上采取了“阳不存阴存”的方式:旧朝未亡时就匆匆走进新“纪”,的确没有“存残统”。但是,新朝之“纪”中新朝之君不能立即称“帝”:
王(曹丕)以丞相祭酒贾逵为豫州刺史。
杨运长去宣城郡还家,齐公(萧道成)遣人杀之。
春,正月,辛巳,梁王休兵于贝州。
《资治通鉴》正是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存残统”:旧朝尚未灭亡,新“纪”便已开启,此处“不存残统”,可收整齐划一之效;在新“纪”中,前朝君主依然为“帝”,新君登基之前书爵位名号,登基后方可称“帝”称“上”,是“礼”的体现。
同时,司马光也是一位严谨求实的史家,这在他的历史书写中也得到了深刻体现。《资治通鉴》中十国君主凡称帝者皆书为“主”,表明了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未称帝者均依中原王朝的封号,称“吴越王”“楚王”等,但对荆南统治者却直呼其名。原因在于,当时吴越、楚等政权实际上都是一个独立国家,仅在形式上向中原王朝称臣,但荆南政权实际上只是一个藩镇,不过持续时间较长。这一时期统治者(梁唐晋汉周除外),同样表明了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这一态度,同样反映在对武后时期历史的书写当中。无论是李旦还是李显,都如实书写:是相王书“相王”,皇嗣书“皇嗣”,太子书“太子”。依“礼法”,没有书武则天为“帝”,但毫不隐晦她是一国之君的事实。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资治通鉴》“礼”的指导思想和司马光尊重历史事实的编写态度,是高度统一的。同样,以西魏为(相对)正统,称西魏为“魏”,东魏为“东魏”,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从隋朝以来正统的承传和正统观念的沿袭(隋承北周,北周承西魏),可以视为一种礼法的需要和王朝合法性的论证,但也和功业高度统一:北周灭北齐,而正是在北周初步统一北方的基础上,隋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由功业而定西魏北周为(相对)正统,固无不可。前所述《资治通鉴》在王朝转折时期的处理方式,也是既合乎礼法,又尊重事实:汉献帝、晋恭帝、宋顺帝、齐和帝等人固然是傀儡,但只要还在位,依然是名义上的皇帝,而曹丕、刘裕、萧道成、萧衍等人在继位之前依然是人臣,因此称前者为“帝”,而后者以当时地位书名、书“公”、书“王”,体现的正是历史的真实。
另外,在“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之中,实际上又有“统一”之处:无论是“理论”上的平等看待分裂时期的各个割据政权,还是在修史的实践中把它们人为划分为多个等级,都是基于一个共同的基础——分裂时期没有完全正统的王朝,是所谓“无统”。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可以说仅仅是对这一“无统”处理方式的不同:一个在“无统”时期,完全不辨并存各个王朝的正统,而是同等看待;一个则为之严格划分等级,探讨它们彼此之间相对的正统性。因此,分裂时期“无统”这一司马光正统论中的核心要义,同时也是知道他修史实践的理论基础,在这一点上,理论与实践又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四、司马光的三国正统论辨析
“三国时期正统与《三国志》正统观的论述在他们(按:宋代士人)的整个正统理论中处于关键的地位”,司马光自不能外。事实上,“正”曹魏还是“正”蜀汉是一位史家正统论的试金石,在古代士人的正统观中居于核心地位。因此,有必要专门考察司马光的三国正统观。
据前文所述,司马光至少在其《资治通鉴》当中,基本上是“正魏”而“伪蜀”。其原因前贤多有论及,其中四库馆臣的说法最具代表性:“宋太祖篡立近于魏,而北汉、南唐迹近于蜀,故北宋诸儒皆有所避而不伪魏。高宗以后偏安江左近于蜀,而中原魏地全入于金,故南宋诸儒乃纷纷起而帝蜀。”这一观点至今仍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同。但是,有学者考证:“早在宋朝建国之初,上层意识形态已经统一好口径,明确了宋太祖的陈桥兵变、黄袍加身是突发事件,事前完全没有预谋,这和曹操处心积虑数十年去篡立东汉是有天壤之别的。换言之,不管历史真相究竟如何,宋太祖的篡立和曹魏的篡立性质是否一样,既然统治阶级给这个历史事件定下基调,那么宋代学者在涉及这个问题时,自然不会把天命所归的大宋与野心篡立的曹魏相提并论,也不需要在通过‘不伪魏’来达到‘不伪宋’的目的。”更关键的是,北宋学者在这个问题上基本“无所避”,“在谈及这个问题时都十分坦然”,如苏轼称:
是日也,京师已有推戴之语,而内庭未之知。……将士又有推戴之语,而太祖未之闻。越翌日甲辰,寝门未辟,拥逼者至,太祖未及语而黄袍已加之身矣。……则亦有毋虐臣主之誓而已,有毋掠民庶之誓而已。
成书于北宋末年的《石林燕语》云:
殿前军起于周世宗,是时太祖为殿前司都虞候。初诏天下选募壮士送京师,命太祖择其武艺精高者为殿前诸班,而置都点检,位都指挥使上。太祖实由此受禅,见于国史。
这一记载不仅表明,私家笔记《石林燕语》对宋太祖即位的因由毫不避讳,更说明宋朝国史对这一事件持开放态度,如实记载了宋太祖得位是因为其当时任殿前都点检一职。显然,“国史”的开放态度是士人敢于自由谈论这一事件的根本原因。有了“国史”的保障,北宋士大夫不需要在“黄袍加身”问题上有太多的顾忌,自然也就无须通过“不伪魏”的方式迂回论证北宋王朝的合法性。如果这一说法能够成立,司马光“不伪魏”的原因就必须重新加以探析。
在前述两篇文献中,有一点颇耐人寻味:司马光未下一字“不伪魏”,却连篇累牍“不帝蜀”。显然,后者才是他的用意所在。
在修《资治通鉴》时,司马光坚决反对刘恕的“帝蜀”说,理由不是其常常标举的“夫统者,合于一之谓也”,而是“昭烈之汉,虽云中山靖王之后,而族属疏远,不能纪其世数名位”,并与“南唐烈祖称吴王恪后,是非难辨”联系起来,其“不帝蜀”的用心,昭然若揭。
李昪建立南唐,自称唐后,承唐“正统”,实力强大,窥伺中原,后虽渐趋衰弱,但北宋进行统一战争时,其抵抗在南方诸国中仍最为顽强。因此,北宋对南唐一直有所忌惮。南唐立国江南,本非唐朝后裔却以此自居,与中原王朝对峙数十年;蜀汉建国川蜀,自称汉室正统并宣称绍汉,与曹魏血战将近半世纪,两者非常相似。为不予南唐正统,“不帝蜀确有必要,这在黄初二年“臣光曰”和《答郭纯长官书》中都有明显表露。“蜀先主自言中山靖王之后,而不能举其世系。后唐出于沙陀,姓朱邪氏,唐赐之姓。……李昪起于厮役,莫知其姓……及称帝,慕唐之盛,始自言姓李。初欲祖吴王恪,嫌其诛死,又欲祖郑王元懿,命有司检讨二王苗裔,有司请为恪十世孙。昪曰:‘历十九帝,十世何以尽之?’有司请以三十年为一世,议后始定。”对此司马光问道:“今三家皆谓之余,可乎?”在对南唐“唐室后裔”的身份极尽嘲讽的同时,将其与刘备联系起来,充分表明了司马光不以蜀汉为正统,是为了不“正”南唐,并非“为本朝讳饰”。
五、司马光正统观解析
在司马光的正统观中,最有特色的是其“相对正统”的观念。所谓“相对正统”,是指在分裂时期,没有任何一个王朝完全正统或完全不正统,每一个王朝的“正统”都是相对于其他王朝而言的。如曹魏相对吴蜀为正统,而蜀又相对吴为正统,吴也并非完全不正统。这一“相对正统观”是司马光对中国古代正统观念的独特贡献。
相对正统观最突出的反映在南北朝时期。在司马光之前,绝大多数史家不是“正”北“僭”南,就是“正”南“僭”北,所谓“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两种正统观看似针锋相对,实则一丘之貉:“皆私己之偏辞,非大公之通论。”司马光则认为南北朝均为正统。虽然相对而言,北朝比南朝的正统性稍低,但依然被认为是正统政权,这是对历史事实的尊重,也是对北朝历史地位的肯定,因为在对后来中国历史进程的影响上,北朝并不逊于南朝。在一部编年体史书中,同一个时期能够有两个“正统”王朝的存在,无疑是极大的创举。
认为正统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一个王朝的正统是相对于同时存在的其他王朝而言的,这是司马光相对正统观的核心。在同一个历史时期,既可以有两个都比较正统的王朝同时存在,也可以出现某一王朝相对另一王朝不正统,而相对其他王朝更为正统的情况,这都可以视为这一相对正统观的具体表现形式。而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只要没有实现大一统,任何一个王朝都不是绝对“正统”,它的“正统”性,都是相对于其他王朝而言的,或者说,在割据政权当中,不存在完全“正统”的王朝。不需要与其他王朝“比长挈大”的完全“正统”的王朝,只有已经实现了大一统的王朝。所谓“自古天下无道,诸侯力争,或旷世无王者,固亦多矣”。这“旷世无王者”,其实就是说,非大一统时期常常就没有一个真正“正统”的政权。
司马光为何在三国时期认为曹魏相对正统,原因前已论述。至于蜀汉比孙吴更为正统,原因无须多论。东晋与十六国的正统之辨可在论正统的“臣光曰”中找到答案:“周、秦、汉、晋、隋、唐,皆尝混一九州,传祚于后,子孙虽微弱播迁,犹承祖宗之业,有绍复之望,四方与之争衡者,皆其故臣也,故全用天子之制以临之。”东晋作为西晋的“子孙”,是西晋的合法继承者,正统性与西晋相同。十六国统治者皆为“故臣”,东晋君主可以“全用天子之制以临之”,在相对正统观的影响下,正统性自然很低。作为宋人,以五代为正统自然不难理解,但司马光并未完全否定十国的正统性,实属难能可贵。唯独南北朝正统的处理,需要较多的笔墨来分析。
司马光的正统观是相对正统观,如果南朝的正统是相对于北朝而言,那北朝就必须是相对意义上的僭伪,其君主再无称“帝”资格,遑论举兵征“伐”南朝。可事实并非如此,南朝虽然比北朝更为“正统”,但北朝也具有较高的正统性:可以君主称“帝”,出兵称“伐”。同一时期出现两个较为“正统”的政权,不得不说是司马光历史观的进步之处,也是其正统观的过人之处。前文较详细地阐述了司马光正统观的各个方面,结合其论正统的文献,我们可以发现,司马光判断一个王朝是否正统,完全不考虑该王朝是否为汉族王朝。因此,在南北朝时期,司马光不会因为北朝乃少数民族所建,就降低乃至否定其正统性,这是可以断言的。
司马光论正统不讲“华夷之辨”,是其历史观中的进步成分,由此基础,可以较为公允的眼光,看待南北朝的史实。南北朝在一百多年的时间中近乎势均力敌,均对中国历史产生了巨大影响,至今学界仍然有“南朝化”和“北朝延续”之争。在司马光看来,这两个王朝都应被定为正统。不过,依照王朝的承传顺序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持纪年连续性,司马光选用了南朝纪年。这就势必要在正统性上对南北朝加以区别,因此才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既反映了司马光历史编纂的灵活性,也说明他的正统观充分考虑了时势的要求。
司马光的正统观也有保守的成分:基于传统的道德观念,他认为秦、晋、隋不是完全正统的王朝,不赞成“秦得天下,无异禹、汤”的说法。在实际修史过程中,司马光最终只“降低”了秦和两晋的正统性,而视统一之后的隋朝为完全正统。这可能是考虑到隋—唐—五代—宋的承袭关系,避免有损于宋朝的合法性。
六、结论
通过对《资治通鉴》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司马光有着极其丰富的正统思想,通过君主生称、君主死称和战争书写的不同用辞,他将《资治通鉴》中出现的上百个政权的正统性分成了十多个等级。其中,只有实现了大一统的汉、隋、唐才是完全正统的王朝,其余王朝包括道德上有缺陷的秦和晋都只能具有部分的正统性。司马光的正统观中最具特色的是其相对正统的思想,即分裂时期没有任何一个王朝完全正统,它们的正统性都是相对于其他朝代而言的。此外,一个时期可以存在两个较为正统的王朝的思想,实事求是地根据“功业”来衡定正统,在“正统”的考量中抛弃华夷之辨,也都是司马光正统思想的进步成分。认为秦、晋得国不正,不能作为完全正统的王朝,则是其正统观中保守的一面。《资治通鉴》中的正统思想与司马光的正统“理论”存在一定差异,这一矛盾可以通过《资治通鉴》编修的指导思想——“礼”来解释。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认为曹魏比蜀汉更加正统,其原因并不是通常所说的“为本朝讳饰”,而是为了不“正”南唐。
文章来源:《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20年第1期,第116-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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