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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一时的妻子被辱丈夫反击致1死3伤案,被列入正当防卫典型案例

2024-09-10 09:08 来源:网络 点击:

轰动一时的妻子被辱丈夫反击致1死3伤案,被列入正当防卫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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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夫妻俩晚上在外吃饭,饭后回到工地继续工作,晚10点,妻子独自一人来到了搅拌车旁干活。

这时候,来了几名陌生男子,他们靠近女子身边,眼睛上下打量着她,嘴里还说着调戏的言语。

丈夫见到这一幕赶紧赶了过来,挡在妻子面前,警告眼前的几个陌生男子立即离开。

谁知,陌生男子非但不听劝,胆子还越来越大,其中一男子还直接上手,摸了妻子的大腿。

这一摸,成了这起“惨案”的导火索,双方爆发了激烈的言语争吵,火气越来越大,最后动起了手。

最终,一名陌生男子被小刀捅死,另外三人均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这起消息爆出来后,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经过法院审理,最后的判决结果出来后,不少网友都表示:判的好!

这场轰动一时的“妻子被辱丈夫反击致1死3伤案”的过程如何呢?最后的判决结果又如何呢?

妻子遭挑衅

这对年轻的夫妻,丈夫名叫陈天杰,妻子名叫孙小娟。

两人是通过相亲认识的,聊得很投机,一年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陈天杰是重庆人,个子不高,文凭也不高,但是为人很正派,工作也很努力,孙小娟面容姣好,皮肤白嫩,既漂亮又贤惠。

结婚后,妻子孙小娟索性就跟着丈夫去到了海南三亚市当水泥工人,陈天杰肯吃苦,也很会为人处世,虽然日子并不富裕,但两人并不抱怨。

日子一天天过去,时间来到2014年的3月12日,这天,也是案件发生的一天。

晚上到了吃饭的时间,陈天杰夫妻俩跟其他水泥工一样,在工地附近对付吃了顿饭。

同样在这里吃饭的还有木工组的周烈、容浪、纪小练等四个年轻人,他们还喝了不少酒。

吃完饭后,陈天杰夫妻俩继续回工地加班,孙小娟负责把搅拌好的混凝土装填到转运的小推车里,陈天杰负责运送。

本来,一切都跟往常一样,但到了晚上10点,前面提到的周烈、容浪、纪小练等人开始找事了。

当时,孙小娟一人在水泥搅拌机旁卸混凝土,恰巧被路过的周烈、容浪、纪小练等人给盯上了。

借着酒劲,他们来到了孙小娟身旁,或许是见她年轻貌美,便肆无忌惮地对她言语骚扰和调戏。

这时候,丈夫陈天杰正好推着小车回来了,见到这一幕便询问妻子发生了什么,得知前因后果后,陈天杰虽然生气,但他克制住了情绪,只是警告周烈几人立即离开。

但是,周烈几人仗着人多,不光没有离开,反而还更加明目张胆地挑衅,言语措辞更加激烈。

“你让你老婆干那么重的活啊?”几人嘲笑陈天杰。

对此,陈天杰依旧保持冷静,并没有理会。

但是,陈天杰的忍让在周烈几人的眼里成了软弱的表现,他们变本加厉,过程中,周烈还伸手摸了孙小娟的大腿处。

此时的陈天杰依旧隐忍,不想把事情闹大,周烈几人见状,再度挑衅:“你是不是想打架?”“你今天走不了”“……”

此时的陈天杰终于无法忍受,但也仅限于言语争吵,并没有想过动手。

但是,周烈几人的脾气反而上来了,周烈先是从工地上顺了一把2米长的铁铲,随后向陈天杰冲去。

判决叫好

孙小娟眼疾手快,上前将周烈拦住,周烈扔下手里的铁铲,一把推倒孙小娟,朝着陈天杰冲了过去。

陈天杰并没有理会他们,而是想要去扶倒地的妻子,但这时候,周烈、容浪和纪小练等人已经冲了过来。

几人对着陈天杰就是一顿拳打脚踢,陈天杰一边寻找机会逃跑一边还击。

或许是酒劲上头,亦或是打红了眼,容浪和纪小练在工地上抄起了一米长的钢管,准备再次折返现场。

期间,闻声赶来的工友赶紧拦住纪小练,但纪小练冲劲太猛,来到陈天杰身边大手一挥,打到了陈天杰的手臂。

拳头和脚如雨点般朝着陈天杰袭来,让他疼痛难忍,但此时的他什么也顾不上了,半蹲着身子,一边保护妻子,一边往衣兜里摸索。

因为工作需要,陈天杰随身携带着一把可以折叠的单刃小刀,拿出刀后,陈天杰伸出手臂挥动。

周烈、容浪、纪小练和一名前来劝架的人均受了不同程度的伤,等大部分工友到场后,周烈等人已经逃跑了。

周烈和纪小练等人只是受了伤,但还没有危及到生命,但容浪就不一样了,他跑到了一间地下室里,最后因为失血过多死亡,殁年19岁。

最后的伤情鉴定显示:

“陈天杰左头顶部浅表挫裂伤,轻微伤;周烈左大腿远端前侧近膝部创裂痕,轻伤二级;纪小练左腹股沟区裂创痕一处,轻微伤;劝架者刘荣右大腿远端前侧裂创痕一处,轻微伤。”

第二天,也就是3月13日,陈天杰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抓捕,后正式批捕。

这起案件曝光后,掀起了巨大的舆论,有的人同情年仅19岁的容浪,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有人替他惋惜。

但大多数人还是站在陈天杰这边,认为陈天杰夫妇根本没有招惹别人,遇到事情处处忍让,妻子却无端受到侮辱,丈夫陈天杰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2016年1月6日,一审法院认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杰犯故意伤害罪与法律不符,指控罪名不能成立,陈某杰无论从手段和强度均没有超出必要限度,故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属于正当防卫,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杰无罪。”

但是,在一审下达判决结果后,检察院又提起抗诉,在检察院看来,陈天杰的还击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应当属于故意伤害。

陈天杰一案不得不进行二审,再次审理后的法院表示:

“陈某杰持刀捅伤被害人时,正是被容某等人持械殴打的紧迫期间,符合防卫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和主观条件。因此,陈某杰是被羞辱、被打后为维护自己的尊严、保护自己及其妻子的人身安全,防止被害人的不法侵害而被动进行的还击,陈某杰的行为不属于互殴,不能认定陈某杰具有伤害他人的犯罪故意。”

法院认为,周烈、容浪等人的挑衅行为应当属于“行凶”,因为对陈天杰的“侵害行为正在发生”。

所以,陈天杰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妻子的人身安全,被动进行的还击,并没有伤害他人的犯罪故意。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抗诉,维持原判,陈天杰无罪。

编辑: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