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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达事件后,画师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2025-04-17 00:24 来源:网络 点击:

夏达事件后,画师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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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发自原画人微信公共账号:CCGAA-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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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漫画家夏达发了长文《就到这里吧,我受够了。》,细数自己在杭州夏天岛影视动漫制作有限公司工作期间遭遇的种种不快。

如果你还没看过这篇影响很大的文章,我简单说一下,这篇文章从3个方面指责夏天岛工作室:

1,夏天岛公司运营失职。

姚非拉(夏天岛创始人)身为运营方,不但没有好好的专注于作品的授权开发,反倒因为一己私欲,不停地导致作品项目黄掉或停滞。

从13年到如今,有数家公司来与姚老师洽谈《子不语》的动画电影。姚老师拿着我与最初一家商议出的剧本框架,再拿给别家进行洽淡,甚至提出自己要做导演。并声称“这是对方要求的,你不答应这事就没戏了”。最后一家都没谈成,原因之一是:我反对姚老师当导演,而姚老师对外宣称我提议他当导演。

14年初,有游戏公司找到夏天岛希望得到授权做《子不语》的手游。姚非拉老师便以《子不语》手游的名义开了一轮众筹,众筹完成后便踢对方出局。理由是:“这家不够好,我找更好的”。可至今《子不语》的手游仍无下文……我并不知道制作方和款项的下落,我数次询问得到的答复都是“在找地方做,众筹来的钱都做纪念品发放了”。问得急了,姚老师会撂下一句“你作品不行,没地方要。”我无话可说,从此我变成了消费者认知中的“骗子”。

15年,有朋友向我询问有大量手绘原稿的《长歌行》能不能做个画展,我与公司编辑商议并获得姚老师同意后,在杭州图书馆(2015)和台北的诚品书店(2016)各举办过一次画展。我们找了赞助(杭州场在赞助金到账之前是我和编辑自己用积蓄垫着的)。效果挺好,读者反应热烈,原本是想做多场巡回的。姚老师觉得此事大有可为,于是自己揽了过去。但他不愿投入又想赚门票,所有巡回展从此没了下文。

15年,姚老師把《长歌行》的电视剧授权给了华策影视,游戏授权给了骏梦游戏。我非常期待。骏梦游戏提出的第一款游戏规划是单机游戏,并且是由河洛工作室来制作。发布会开过了也与制作团队碰头讨论过了,而至今还没有下文……河洛方表示很冤枉“骏梦突然没有联系了”,骏梦表示也很冤枉“你们夏天岛要我们先別付签约金”,而姚老师却愤怒的斥责“你不懂就不要问,里面学问大着呢。华策的律师都要告我们了,你担得起后果吗?”我只能噤声。

2,赚钱我来,背黑锅你去。

a,夏达和夏天岛签的是作者合作约,夏达负责独立创作,夏天岛负责作品运营。夏天岛会在作品刊载平台给出的稿费,版税,以及作品授权金中拿走一大部分(具体分成比例不详)。

b,夏天岛和某些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姚老师还要夏达签一份合约附件:如果我方违约,作者要负责赔偿数千万。

夏达说:我的作品被如何操作……别说决策,我连提建议都可能被无视和拒绝。各种因为运营出现的混乱局面,后果却只能由我来承担。

3,作为一家漫画经纪公司,夏天岛的合作协议对作者们极其苛刻。

这一点夏达在文中语焉不详,但是微博用户@说给姚老板 发了几张今年 8 月新出的协议图片,似乎印证了「压榨」性质。

对签署这个协议的漫画家,@孙渣 主席做了定性:「所谓漫畜,被挤走奶(做外单被分润),生下小牛(作品版权)被牵走,不给饲料(工资),吃草野放(公司不出钱,靠连载平台稿费过活),口不能言(禁发负面言论),背负被宰杀(违约赔偿)的风险,惨过社畜十倍」。

夏达的不公遭遇一石激起千层浪,更多前同事也出来指责这家公司。

《狐妖小红娘》的作者@女帝帝家的小新 说,在腾讯动漫整整画了半年的狐妖,没有拿到一分狐妖的稿费。原因是——姚老板说公司还在谈合同。

@女帝帝家的小新 跟公司协商狐妖版权的问题时,会获得如此的回应:“你想要版权那就是要我的命!”“我就是把狐妖的收益拿出去捐掉也不给你,因为你就不配!”“你当年签的合同,你就要认!”“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你知道你作品会红,你会跟我签合同吗?你肯定不会!”“所以我就要一辈子跟狐妖有关系!”

……

面对大家一拥而上的指责,「反派男一号,邪恶大 Boss」姚非拉目前发了两条微博,一条说自己会整理一些材料来澄清事实。

另一条微博翻出当年猪乐桃出走夏天岛,夏达的表态,暗讽对方的人格。

不过,这条微博更像是一种人身攻击论证(Ad Hominem),它的抨击不是指向结论,而是指向断定结论或为结论辩护的人。夏达的道德水准和夏天岛的运营有什么关系?

作为一名吃瓜群众,比起谁有理,谁不厚道,谁坑了谁……等八卦,我更关心画师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下面是@孙渣 主席就这一事件总结的若干意见,请各位同志互相参阅,细读牢记,践行到自己以后的生产工作中。

今天这个事儿吧,还是得说,合同不能乱签,不能急着签,一定要找律师看,而且找知识产权相关的律师。

不能因为别人比如编辑谁谁和你关系好,或者谁谁是你崇拜的菊苣德高望重,你觉得对方不会坑自己就随便签了,再菊苣也不行,脸再大也不行。就算对方是真不想坑你,但合同那么写了,他是老板么?他说了算么?就算他今天是老板明天公司转让了,你能保证下个老板看你这一脸五行欠骗的包子合同不搞你一下?

别人和你说“合同是走个标准流程,咱们办事不按这个做”,也不能信,合同白底黑字有法律效益,他的口炮可不作数。

不要以为对方是霸王条款你就能告上法庭撤销,就随便乱签。没那么容易,而且别人法务是公司养着的,有的是力气陪你玩,而且很多合同发生纠纷都是去对方所在地进行审理的,玩儿异地告折腾得起么?

合同不要以为自己能看懂,你真能看懂就不用有人读法律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真正的流氓合同,犄角旮旯里都是戏,薄薄几张纸,花头精可多,能藏下天大的恶意,签字一分钟,后悔几十年。

漫画稿费百分之十几二十的税,是税前税后,扣不扣其他的钱?弄清楚了么?平台推广,版头给不给上?漫画最赚钱的就是授权费了,漫画红了,手游授权费能有上百万,给不给你?别一分都拿不着。

出版、动画、周边、改编影视剧、电影票房,有没有提成?要不要额外出力?要配合公司活动,到什么地步?行业竞业,是否苛刻?不能发表公司形象负面言论?那叫哑巴吃黄连,你被坑也不能说。

委托创做?署名都不是你的?行,钱请多给一倍吧。合同期间所有作品归公司?不能接私单?那么合同期间谈崩了公司雪藏你,你就在家饿肚子吧。卖身合同?作品签出去不够你还要把人都签出去?

说个我见过的例子,甲方当面和人谈的好好的,拍胸脯称兄道弟,一转头就用“没有书面通知甲方,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寄了律师函,然后乙方一看,是有这条,诶,可我虽然没书面通知啊,你不都当面答应了么?怎么转头就不认人了?嘿,那都是套路,坑的就是您呐!哭吧,赔死吧,真以为搞动漫的都是好人了?一肚子坏水的料多着呢。

所以合同让律师一条条解释给你听,别嫌烦,有哪条你觉得有问题的,或者诡诡异异的,就和甲方说这条要改或者干脆去掉,可别觉得不好意思,对方给你这种合同他就好意思,如果你这都觉得不好意思,我请你给我支付宝打500块行么?你不给?你好意思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