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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黑老大”一审被判处死刑 省检察院派员二审出庭履职

2023-12-13 16:25 来源:网络 点击:

扫黑除恶 - “黑老大”一审被判处死刑 省检察院派员二审出庭履职

2019年6月5日,陈富刚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等罪上诉案在十堰市公开开庭审理。湖北省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志云、检察官助理唐剑辉出席二审法庭履行职务。

案件办理过程

本案由十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一审判决陈富刚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其他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在法定期间内,22名原审被告人提出上诉。

2019年3月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湖北省检察院阅卷。

在二审检察环节,省院领导对办理该案高度重视,第二检察部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案件办理情况。

案件承办人接收此案后,阅卷42册,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光盘200余张、其他视听资料3张,制作审查报告8万余字,拟制讯问提纲31份共计5千余字,前后4天时间在看守所提讯被告人,制发补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李某某、梁某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情况,制定庭审举证质证答辩意见78条,拟制出庭检察员意见书1万余字,高效高质全部审结本案,为出席二审法庭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

案件基本情况

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陈富刚利用同乡、亲戚关系先后网罗王吉均、陈磊、周辉、但保堂等人,在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竹山县竹坪乡等地多次开设赌场,聚集外出打工人员及村镇群众参赌。

2018年3月3日晚,被害人曹军带领人员前来竹坪乡,因欲在陈富刚的赌场参赌而发生纠纷,陈富刚即将安排组织成员持械对阵、购买作案工具准备聚众斗殴。

次日下午,周辉被砍伤后,陈富刚即带领王吉均、陈升、陈磊等人驾车持械追赶曹军,并各持钢管刺、武士刀、斧头、匕首将曹军杀害。

该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陈富刚为组织者、领导者、周辉、周建桥为骨干成员、其他人员为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有不成文的纪律和规矩,获得了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并将部分收益用于维系该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在地下赌博行业中形成了非法控制,使当地群众家庭产生矛盾和其他纠纷。

该组织及其成员实施的聚众斗殴、故意杀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

庭审现场直击

本案开庭前,检察员在庭前会议中就二审是否对一审判决所采信的证据进行非法证据排除、是否需要重新举证质证、证人及鉴定人是否出庭、是否有新证据提交法庭等庭审事项达成共识。

在庭审现场,出庭检察员依法对陈富刚等31人涉及的6个罪名、10起组织内犯罪、4起违法活动与组织外犯罪事实进行了当庭讯问;

在举证、质证阶段,检察员对一审判决所采信的证据发表了意见,对辩护人出示的证明被告人罪轻的证据发展了质证意见,对检察员调取的证明被告人具有立功情节的2份材料进行了举证质证。

在法庭辩论阶段,出庭检察员针对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上诉理由、辩护观点,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指控有力,论理充分,于法有据。

通过二审指控犯罪、揭露犯罪,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全部当庭自愿认罪悔罪。

十堰市部分群众代表、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家属及新闻媒体记者共计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该案二审将择期宣判。

作者丨唐剑辉

编辑丨向凯敏

审核丨戴小巍 蔡 欣